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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中国进口产品洽谈会”活动草案

时间:2012-08-28 15:44:32   作者: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一、活动背景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进口保持快速增长,对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02至2010年,进口规模增长3.7倍,在全球进口位次由第6位上升至第2位,成为世界上举足轻重的进口贸易大国,也成为欧美日等主要贸易大国的重要出口市场,但进口仍存在贸易体制和政策不尽完善、贸易便利化水平不高、进口组织化程度偏低等问题。

当前我国已发展到进口与出口并重的新阶段。加强进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需要,是缓解资源约束的需要,是推动外贸协调发展的需要。

在此背景下,国务院于2012年4月30日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二、活动时间、地点

2012年9月6-7日,北京国际饭店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拟邀支持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江苏、山东、浙江、福建等省政府

协办单位:有关国际组织、境外对口机构

承办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经济信息部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贸易推广交流中心

中国国际商会秘书局

 

四、活动目的

进一步落实《意见》精神,促进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优化进口商品机构、进口国别和地区结构、进口贸易结构,推动进口与出口、国内产业和“走出去”协调发展;

提高有关政府部门和工商企业界对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战略意义的理解;提高我国企业对国家促进进口的有关政策措施的了解和对从境外进口商机的了解,加强与境外企业之间的贸易合作。

 

五、活动定位

1.政策发布平台: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促进进口的财税政策、金融服务和管理措施等信息;

2.研讨交流平台:地方政府部门、贸促机构、行业组织和中方企业对加强有关商品和服务的进口、促进从某些重点国家和地区进口的实务进行专题研讨,并交流成功经验;

3. 需求发布平台:中方企业发布进口需求信息;

4. 宣传推介平台:境外政府部门、贸促机构和企业推介希望对华出口和商品和服务;

5. 对接洽谈平台:中方企业与境外参会机构和企业就进口商品和服务进行洽谈。

六、活动安排

活动拟举办两天,第一天上午为开幕式和全体会议,第一天下午和第二天按国别地区、行业等组织分会场活动,并安排对接洽谈和现场展示活动。具体拟安排如下:

(一)开幕式

我会领导发表欢迎致辞。

(二)全体会议

1. 主要内容:

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对国家促进进口的财税政策和金融服务、管理措施等进行解读,境外政府部门、贸促机构代表介绍本国对华出口的潜力

2. 拟邀演讲嘉宾:

国家领导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

财政部领导(进口关税调整等);

商务部领导(进口促进支持资金、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等);

国家税务总局领导(进口关税调整等)

海关总署领导(贸易便利化);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领导(贸易便利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领导

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

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领导

中国进出口银行领导(进口融资)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领导(进口信用保险)

境内外专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心等

境外政府部门、贸促机构高层代表(对华出口推介)

(三)行业分会场

根据《意见》(第一条第三点“主要任务”),拟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低碳经济有关的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口,分别针对机电机械、五矿冶金、航空航天、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疗、消费品等领域组织行业分会场,邀请有关专家对上述产品进口的现状、机遇挑战进行分析,邀请境外有关政府部门、贸促机构、行业组织和企业对本国/地区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推介,邀请有关金融机构介绍所提供的进口融资和信用保险等服务。

上述分会场的组织工作,拟邀请贸促会有关行业分会和其它行业组织共同承担。其中,五矿冶金分会场可重点邀请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拉美(包括巴西、阿根廷)、非洲(包括南非)、蒙古、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参与,消费品分会场可重点针对农产品和食品进口组织,其它分会场可主要邀请欧美等发达国家参与。

(四)国别和地区分会场

拟针对中国对其贸易顺差较大的部分国家和地区(美国、加拿大,荷、英、法、德、意等欧盟国家,香港地区,印度、俄罗斯、阿根廷、印尼等新兴市场国家),举办国别和地区分会场。

国别和地区分会场和行业分会场相互补充,在内容上可有一定交叉。鉴于从最不发达国家进口的产品主要为原材料和矿产品(且贸易摩擦不大),可在行业分会场中体现,拟不专门针对最不发达国家举办分会场。

上述国别和地区分会场的组织,还有赖于境外对口机构的配合(组织条件不成熟的国别,可先不组织)。

(五)其它分会场

1.金融服务分会场

邀请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有关商业银行代表,就企业进口信贷、进口信用保险等服务发表演讲。

2.企业对接洽谈会

组织中方参会企业和境外机构、参会企业等进行对接洽谈。

3.贸促系统进口促进工作会议

组织行业和地方贸促机构领导和代表到会,请会领导对全系统的进口促进工作进行部署。

(六)展示活动

境外政府部门、贸促机构、行业组织、企业等现场设立咨询台,展示自身形象,推介产品和服务。

 

七、参会对象

本届峰会规模拟为1200-1500人,参会对象拟包括:

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有关政府部门、全国性和地方商会和行业协会组织、地方和行业贸促机构;

境外政府部门、贸易促进机构、商会和行业协会组织、制造商和出口商;

国内进口商、分销商;

境内外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市场咨询等第三方服务机构;

新闻媒体。

 

八、活动分工

本次论坛的组织协调工作拟由贸促会经济信息部牵头负责,贸促会贸易推广交流中心、中国国际商会秘书局参与组织有关行业分会场,会内其它部门和有关驻外代表处配合。

 

九、活动组织进度

5月底之前 完成会内立项,启动联系国务院有关部门作为支持单位,联系境外对口组织等作为合作伙伴

6-8月 全面开展筹备工作

9月初 举办活动

 

十、活动预算

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办会,主要组织费用拟由贸促会承担,并争取通过商业运作解决部分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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